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依据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发布第177号公告,自2006年1月1日起,新增施行进境查验检疫产品的目录如下。
产品名称:卫生纸、面巾纸、餐巾纸以及家庭和卫生用的相似纸、纤维素絮纸和纤维素纤维网纸,不管是否起纹、压花、打孔、染面、饰面和印花,成卷和成张的
产品名称:纸浆、纸、纤维素絮纸和纤维素纤维网纸制的床布及其他家庭、卫生和医院用品。(完)
进口一次性卫生用品下一年1月1日起施行进境查验检疫
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黄全权、黄会清)针对现在进口纸尿布等一次性运用卫生用质量量低下、卫生不合格对消费的人构成健康危险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近来联合发布第177号公告,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对纸尿布等一次性运用卫生用品施行进境查验检疫。
公告指出,为确保进口纸尿布等一次性运用卫生用品的质量,保证我国公民健康和质量衡量原则,依据《商检法》《海关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将进口纸尿布等一次性运用卫生用品归入《出入境查验检疫开放施行查验检疫的进出境产品目录》。
公告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将卫生纸、面巾纸、纸手帕、餐巾纸、纸卫生巾、纸尿布、纸制衣服、纸床布等产品(共6个8位编码)归入《查验检疫目录》),施行进境查验检疫。自2006年1月1日起,上述进境产品必须经出入境查验检疫开放施行查验检疫和监管;海关凭出入境查验检疫开放签发的《入境货品通关单》处理进口验放手续;上述进境产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和外观、包装等一定要契合国家标准《一次性运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的规则;经查验不契合国家标准规则的,不得进口、出售和运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