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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关于上海翔璨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分决议书(沪浦机关知字〔2021〕8013号)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上海浦东世界机场海关发布关于上海翔璨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分决议书(沪浦机关知字〔2021〕8013号)。

  当事人托付上海万历世界货品运输署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以9610跨境交易电子商务办法向海关申报出口至巴西一票货品,申报清单号:22442021E099436580。经查,实践出口货品有标有“MANCHESTER UNITED”商标的运动服1件,“LIVERPOOL FOOTBALL CLUB”与“ADIDAS及三斜杠图形”联名商标的运动服1件,价值算计45块钱。曼彻斯特联合有限公司以为上述货品归于侵略其“MANCHESTER UNITED”商标专用权的货品,利物浦足球沙龙及体育场有限公司以为上述货品归于侵略其“LIVERPOOL FOOTBALL CLUB”商标专用权的货品,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以为上述货品归于侵略其“ADIDAS及三斜杠图形”商标专用权的货品,并向我关提出采纳知识产权维护的办法的请求。

  我关经查询,以为当事人出口的上述运动服上运用的“MANCHESTER UNITED”商标、“LIVERPOOL FOOTBALL CLUB”商标、“ADIDAS及三斜杠图形”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MANCHESTER UNITED”商标、“LIVERPOOL FOOTBALL CLUB”商标、“ADIDAS及三斜杠图形”商标相同,且事前未经商标权人答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则,上述货品归于侵略别人商标专用权的货品。当事人出口上述货品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略别人商标专用权货品的行为。

  以上有海关出口货品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载、权力人权力证明、当事人查询笔录等资料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则,我关决议没收上述标有“MANCHESTER UNITED”商标的运动服1件,“LIVERPOOL FOOTBALL CLUB”与“ADIDAS及三斜杠图形”联名商标的运动服1件并处分款人民币10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则,实行上述处分决议。

  当事人不服本处分决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则,可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海关请求行政复议,或许自本处分决议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则,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可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分施行法令》第六十条的规则,当事人逾期不实行处分决议又不请求复议或许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海关能够将拘留的货品、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许以当事人供给的担保抵缴;也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